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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林志哲 - 公務公告 | 2014-03-28 | 點閱數: 579

二、本縣 102(上)年度(第一屆)青少年發明展參賽作品計兒童組 36 件及青少年組 43 件,先予敘明。
三、 103(本)年度(第二屆)決賽預訂於 103 年 5 月 29 日(星期四)假本縣民雄國民中學大禮堂辦理。請有意願參賽學校遴派教師 2 至 4 名參加旨揭研習,建請採教師社群模式共同指導學生,以提高參賽成績。
四、本案特邀請本縣朴子國小葉明宗老師擔任講師,併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