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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林志哲 - 公務公告 | 2014-03-28 | 點閱數: 557

二、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,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,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、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、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,茲訂定旨揭計畫。
三、請有意願申請者於 103 年 7 月 1 日(星期二)前,填復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 1 式 3 份(含光碟)後,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楊于世先生收。
四、旨揭計畫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下載運用(路徑:教育部(http://www.edu.tw)/教育部各單位/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/資料下載,標題: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