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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顏慧君 - 公務公告 | 2024-03-18 | 點閱數: 20
說明:
一、 依據新港國小 113 年 3 月 14 日嘉新國教字第 1130001022 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申請方式:即日起至 4 月 10 日前向該館提出申請表填妥規劃申請書(如附件一),以學校、年段或班級為單位提出申請,並將申請表逐級核章後紙本寄新港國小、電子檔寄送新港國小公務信箱: hkps@mail.cyc.edu.tw 。
三、 本活動相關參訪申請資訊,請自行參閱本實施計畫。
四、 本案聯絡窗口:新港國小教務主任廖姵雯,電話: 3742039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