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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系統帳號 - 校務公告 | 2014-02-24 | 點閱數: 612

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書函略以,有關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(發)占缺訓練(實習、試辦)期間,因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,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