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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林淨琦 - 公務公告 | 2026-03-19 | 點閱數: 157

「114-115 年度 COVID-19 疫苗接種計畫」公費接種對象擴大為「滿 6 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延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止。

一、為因應 COVID-19 傳播風險增加,自 115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擴大 COVID-19 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「滿 6 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」,以提升民眾保護力,降低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風險。

二、依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,近期國際間 COVID-19 疫情上升,考量近 2 年國內夏季均有發生疫情,且經評估國內疫苗充足,為提早防範疫情,擴大 COVID-19 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延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止。

三、疫苗接種地點相關資訊定期更新於本縣衛生局 COVID19 疫苗接種專區及疾管署「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 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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