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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顏慧君 - 公務公告 | 2024-04-11 | 點閱數: 20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3 年 4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1123 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計畫延續國教署 112 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,並依各校執行狀況予以修正,新增「生命 教育學習園地」項目,再強化與「動物防疫機關」及「動 物之家」之連結,並有條件性開放讓學校飼養更多種類之 動物,期透過深化生物多樣性的認識(知)、開設社團及 結合動保單位之功能,全面落實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 防治作業,將動物保護融入學校生命教育課程,建立關懷 動物友善校園。
三、 請各校確實依計畫書項目提出申請,並審慎評估學校申請 需求,妥適規劃方案內容及經費。請於旨揭期限內將申請 資料函送本府彙整後送國教署審查,併將電子檔寄至本府承辦人員信箱,逾期視為無經費需求。
四、 檢附國教署 113 年度「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」1 份。